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全自动运行系统招标公告

时间:2020-03-26 浏览量:297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6】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自动运行系统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为线网规划中的周向填充线,线路全长约为46.9km,设车站36座及两场一段,拟分两期建设,二期建成后成环运行。5号线一期工程自布政站至兴庄路站,线路全长约为27.945km,共设车站22座,其中换乘站10座,分别与1、2(两次)、3、4、6、7、s3、k1、s4/k2 线换乘,均为地下站;一期工程设置经堂庵跟车辆段、前殷停车场,同时与2号线共用双桥主变电所,与4号线共用下应主变电所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全自动运行系统(包含综合监控系统及各子系统、全自动运行配套的通信系统和信号系统)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12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012月31日,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要求》中加注“*”号的条款不允许负偏差(如有)。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招标采购的内容,且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2)投标人具有综合监控系统软件平台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若综合监控系统软件为投标人自己开发的,则应提供国家凯发88的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3.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6日到2020年4月23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41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法人章后将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362097464@qq.com。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5.2形式:

①银行电汇

收款人、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投标人自行登录获取本项目保证金缴纳信息)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4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须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5.3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形式的须通过互联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险,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③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

④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⑤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187113(中国建设银行);159574229001395822622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427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 凯发88的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人:项明伟

   话:0574-83882305

   真:0574-8388218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人:严旭东段丽伟

   话:0574-8717929787689053

9.注意事项

9.1.各投标人原则上可指定一人(以身份证原件上登记为准)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

9.2.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9.3.如遇疫情变化,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等内容将另行通知并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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