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9-22 浏览量:1695
交易登记号:14gc05011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发改基础【2013】21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前期拆复桥梁、雨污水管改迁及其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为南北向骨干线,南起鄞州新城区南部陈婆渡片区,依次经过鄞州新城区、江东区、江北区及镇海新城北区,止于骆驼街道绕城高速以南。
3号线一期工程为陈婆渡~甬江北段,主要经过鄞州新城区、江东区中兴路,下穿甬江后止于江北区庄桥机场前。线路全长约16.77km,设站15座,其中换乘站5座,在南端设车辆段1座。线路均在道路下方敷设,大部分区间采用盾构施工。盾构施工与沿线道路部分桥梁冲突,为保证盾构的顺利掘进,需要将盾构掘进过程中碰撞的桥桩先拔除,而后在盾构隧道两侧修建新桥桩。
2.3 招标范围:
(1)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含海晏路段等部分拆复桥及拔桩)盾构区间拆复桥梁、临时便桥,沿线其他工程遗留桩处理;
(2)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雨污水改迁及相关管线迁移配套工程;
(3)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路面(包括永久与临时)及相关设施恢复工程。
以上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监理任务、范围和内容》。
2.4 计划工期和监理服务期限:
(1)施工计划工期:60个月(2014年10月至2019年10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期。
(2)监理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满(保修期从3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之日起算)。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以上资质均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购买者开具招标文件购买款现金交款单,投标人可自行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14楼1401室凭现金交款单换取招标文件款发票。
4.3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4楼),具体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和 宁波日报 上发布。
7.凯发88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668号412室
邮 编: 315016
联 系 人: 孙工、王工
传 真: 0574-83884554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988弄277号206室
邮 编: 315016
联 系 人: 张琳玲、何丁华
电 话: 0574-89086898
传 真: 0574-87717371
邮 箱:
开户银行: 温州银行宁波分行
账 号:90200012019000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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