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0年6月3日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招标编号:zb(jc)-00-qt-20001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监测服务项目(第三期)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监测服务项目(第三期)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监测监护有限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监测监护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慈城站至东钱湖站。线路全长约35.95km,其中地下线24.45km,高架线11.2km,过渡段0.3km。全线共设25座车站,其中地下车站18座,高架车站7座。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自布政站至兴庄路站,线路长度为27.945km,其中地下段长27.629km,地面明洞段长0.316km。线路西起鄞州区布政,经鄞州西部地区、石碶中心区、鄞州南部商务区、东部新城、宁波国家高新区和镇海新城南区等区域,止于兴庄路站,并预留延伸成环条件。一期工程共设车站22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0座。
2.3招标范围:
ⅰ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东钱湖站至儿童公园站(不含)控制保护区监测服务,包括东钱湖站、小洋江站、金达南路站、南高教园区站、嵩江东路站、潘火路站、矮柳站、儿童公园站(不含),共计7站7区间的控制保护区内受建设项目影响的轨道交通结构(包括车站、附属结构、出入口、风井等)的监测、巡视巡查和项目及其周边工程环境(基坑、重要管线、道路、地表等)的在控制保护区内施工方监测抽检和巡视巡查管理,对宁波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施工方监测数据做复核性工作,保证施工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
ⅱ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儿童公园站(不含)至慈城站控制保护区监测服务,包括白鹤站、兴宁桥东站、兴宁桥西站、宁波火车站站、柳西站、大卿桥站、翠柏里站、双东路站、丽江路站、庄桥火车站站、洪大路站、洪塘中路站、奥体中心站、金山路站、长兴路站、官山河站、慈城站,共计17站17区间的控制保护区内受建设项目影响的轨道交通结构(包括车站、附属结构、出入口、风井等)的监测、巡视巡查和项目及其周边工程环境(基坑、重要管线、道路、地表等)的在控制保护区内施工方监测抽检和巡视巡查管理,对宁波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施工方监测数据做复核性工作,保证施工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
ⅲ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控制保护区内受建设项目影响的轨道交通结构(包括车站、附属结构、出入口、风井等)的监测、巡视巡查和项目及其周边工程环境(基坑、重要管线、道路、地表等)的在控制保护区内施工方监测抽检和巡视巡查管理,对宁波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施工方监测数据做复核性工作,保证施工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
风险提醒:
1.每个标段保护区具体项目数量无法确定,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业务量风险。
2.若控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施工监测单位为某标段中标人的,则该建设项目对应的保护区监测工作由另外标段中标人实施。
2.4服务期限:
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对应标段所有保护区监测项目均由甲方以一事一委托方式委托中标人实施,具体以招标人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监测服务,至所有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宁波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监测委托合同”履约完成为止。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2.6标段划分:3个。
ⅰ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东钱湖站至儿童公园站(不含)控制保护区监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
ⅱ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儿童公园站(不含)至慈城站控制保护区监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
ⅲ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控制保护区监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或土木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项”、“3.4项”的规定。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5)除非特殊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7中标个数的说明: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选择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若投标人一旦被推荐为某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后续标段的商务标开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7月2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售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个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10 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5.2 形式
①银行电汇
收款人、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投标人自行登录获取本项目保证金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0年7月2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5.3 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形式的,须通过互联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险,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③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④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⑤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187113(中国建设银行);15957422900、1582557289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5.4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波市国资委凯发88官网《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 凯发88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监测监护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 陈佳枫、李新文
电 话:0574-8388211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戴杰、段丽伟
电 话:0574-8730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