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5 浏览量:2496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无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6项)
1、招标文件第1页,第5页,第38页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运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车站、区间(不含区间土建结构)、车辆基地、停车场、控制中心、车辆、其他机电设备、备品备件、库存、职工之家]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损坏险、现金险)、公众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具体详见《保险方案》。”
修改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运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车站、区间、车辆基地、停车场、控制中心、车辆、其他机电设备、备品备件、库存、职工之家]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损坏险、现金险)、公众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具体详见《保险方案》。”
2、招标文件第66页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运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车站、区间(不包括区间土建结构)、车辆基地、停车场、控制中心、车辆、其他机电设备、备品备件、库存、职工之家等。”
修改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运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车站、区间、车辆基地、停车场、控制中心、车辆、其他机电设备、备品备件、库存、职工之家等。”
3、招标文件第66页
“1号线:总保险金额:人民币987089.26万元”
修改为:
“1号线:总保险金额:人民币1333169.26万元”
4、招标文件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26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修改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27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0年4月26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0年4月27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招标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4月29日9时30分”
修改为:
“2020年4月3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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