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6019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甬发改审批函【2010】2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双桥主变电所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110千伏双桥主变电所属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的一部分,所址位于双桥站北端,地面线区段,场区位置现主要为使用中的宁服驾校(行政上隶属于江北区庄桥街道),地面标高3.06米~3.26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进所道路考虑从宁镇公路引接,长度约70米,宽5米。项目概算约1263万元。
110千伏双桥主变电所建设规模为2×63mva;主变为三相双圈有载调压,电压等级为110kv/35kv;110kv进线两回,主供电源来自220千伏湾塘变;110kv主接线为线变组接线;35kv采用二级母线接线,一级母线采用两段单母接线,二级母线采用两组单母分段接线形式。
2.3招标范围:
(1)双桥主变电所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包括场坪处理(三通一平)、地基加固、场区道路、室外硬化场坪、室外绿化及装修等;
(2)双桥主变电所所内通风空调、室内外给排水及消防、安防系统、场内综合管线工程等;
(3)双桥变电所至正线车站(双桥站)的35v出线电缆廊道的土建工程;
(4)施工期间临时工程:红线围蔽、临时道路以及其它临时工程施工、配合协调政策处理等前期工作;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计划工期:184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 18 日至 2014 年 6 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4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5楼财务室)凭现金交款单领取;图纸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请到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988弄277号206室领取。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另行通知领取。
图纸押金每套2000元,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宁波市分行
账号:902000120190005234
户名: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如图纸丢失、损坏而影响使用时,招标人按每页图纸50元的费用在图纸押金中扣除。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7 月 21 日9 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凯发88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668号412室
邮 编:315016
联系人:朱培春、王力
电话:0574—83884628
传真:0574—83882835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988弄277号206 室
邮编:315040
联系人:何丁华、陈懿倩
电话:0574-89086898
传真:0574-87717371
邮箱:313514779@qq.com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宁波分行
账号:90200012019000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