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6 浏览量:3534
公告时间:2018年09月26 日
项目名称:2018年宁波市轨道交通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所属物业项目四害消杀防治服务
项目编号:zhwy-fzb-bx-18022
根据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情况及运营筹备进度,结合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以下简称“综合分公司”)的实际需求,现对2018年宁波市轨道交通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所辖物业项目四害消杀防治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发起人为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序号 | 项目地点 | 消杀面积(单位m2) |
1 |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 90000 |
2 | 天童庄车辆段 | 300000 |
3 | 黄隘车辆段 | 140000 |
4 | 江南停车场 | 32000 |
5 | 东外环停车场 | 28000 |
6 | 朱塘村停车场 | 40000 |
7 | 轨道治安分局及下属派出所 | 30000 |
一、项目概况:
宁波市轨道交通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所辖物业项目四害消杀防治服务。
二、服务内容:
要求达到《浙江省病媒生物监测防治》标准并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治服务技术档案
其他详见比选文件。
三、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相应承诺书。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参选单位必须具有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病媒防治养等相关经营项目。
2、经营二年以上,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并提供近一年来大型商业广场、医院、学校、国家企业、政府机关单位等大型项目病媒防治业绩的相关证明。
3、服务团队人员名单、上岗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在缴证明。
4、固定办公场所,须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或场所租赁协议,其中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或产权证明不予以承认(除法人以外)。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参选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
1、申请参选单位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除法人以外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或产权证明不予以承认。
5、四害消杀团队人员名单、近三月社保缴纳记录及上岗证书。
6、参选日期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二)时间:2018年09月26 日至2018年09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地点: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 205 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浦港路66号)。
(四)比选公告发布于宁波轨道交通凯发88官网www.nbmetro.com比选公告栏
五、报价截止时间或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凯发88的联系方式:
比选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
联系人:严昊辰 张维
电 话:83883789
传 真:8388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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