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4 浏览量:3071 稿源:综合部
关于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5号线一期工程
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的规定。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组织召开了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5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运管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上述两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该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级别:市级
建设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监测总结编制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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