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15年3月11日
项目名称: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15年一季度灯具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yy1a/2a-zb-gj-2015009
1、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及2号线一期工程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09】118号文及甬发改审批函【2010】249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15年一季度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1-1 | 1号线一期灯具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
1-2 | 2号线一期灯具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
注:灯具含应急灯、强光防爆头灯、强光探照灯等,投标人必须对序号1-1、1-2同时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灯具制造商或代理商(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3.2 2012年以来,投标人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具有灯具项目供货业绩;
3.3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7日08: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三楼305室(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4.3售价:每份3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网上购买,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并将汇款底单和邮寄地址传真至0574-87198579,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退还: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800000191
网上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nbbidding.com/a/),点击招标公告栏目的“more”,在“标题”栏里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公告标题进入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界面,再点击“网上购买标书申请”按钮,进入购买申请界面,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5、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15年4月2日13:3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四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处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邮 编:315020
电 话:0574-87307605 87356230
传 真:0574-87198579
联 系 人:姜春辉、金明凤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的帐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帐 号: 94090154800000191
开 户 银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